金哲律师事务所(原名:光大律师事务所)创立于一九九五年,是由一批精通法学理论和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资深律师组成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自一九九八年起连续被评为优秀律师事务所。二0一二年十二月被国家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
金哲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办理综合法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在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公司法律事务、房地产法律事务、进出口法律事务、金融保险法律事务等业务领域具有明显的优势。擅长办理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公司设立、变更、解散、清算、破产、改制、收购、转让、上市,房地产投资、开发、商品房买卖,进出口项目谈判、合作、合资、交易、索赔,融资谈判、贷款催收,保险管理、理赔、损害赔偿及家庭婚姻等业务。
建所十八多年来,我所律师成功代理了诸如金华火腿商标案、中日合资木雕公司商标案、顺时针中国驰名商标案、马来西亚独资企业清算案、工商银行千万元融资纠纷案等近千件各类案件,同时还参与了诸如引进沃尔玛超市的谈判、拟定浙江高恒集团组建方案、企业经营法律风险评估等非诉讼法律业务,在社会上有较好的声誉和较高的知名度。
我们奉行的宗旨是:“诚信、敬业、勤勉、尽职”。我们的所训是:“诚实做人,踏实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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